翻譯科技、翻譯與社會: 從建構主義和批判理論視角出發 [Technology, translation and society: A constructivist, critical theory approach]
翻譯研究和翻譯的社會理論對於科技在翻譯中的角色,往往沒有合理的解釋,進而忽略了科技作為非人類實體,體現和實現霸權和權力關係的方式。本文藉由探討科學與科技研究(science and technology studies,簡稱 STS )學科的概念架構,促進對該學科的理解,同時討論以下問題:(1)大眾普遍相信的翻譯科技決定論是如何通過霸權主義論述維持的;(2)如何參考相關社會團體對翻譯科技的構建和詮釋,以研究翻譯科技的設計與使用;(3)科技的批判理論以及實踐的焦點分析如何能夠幫助我們聚焦於翻譯產業的霸權控制。
- 翻譯科技,
- 科學與科技研究,
- 科技的社會建構論,
- 科技批判理論,
- 實踐理論
1.前言
在本體論和認識論的基礎上,如要充分理解意識形態和權力對翻譯理論和實踐的影響,現有理論未臻完善。有鑑於此,本文結合科學與科技研究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tudies,簡稱 STS )學派和研究,從社會學的角度探討翻譯科技和權力的理論與概念框架,在理論和概念方面有一定的貢獻。
廣義來說, STS 學科涵蓋科學、科技以及社會之間的關係,建構「科學與科技起源、交流影響以及其結果的一套綜合理解框架」(Hackett et al. 2008, 1)。 STS 是一個由多元研究方法組成的跨領域學科,具有共同性和不相容性,常常用來挑戰社會學、歷史和科學哲學等學科的傳統觀念。 STS 的基本假設之一,即為科學和科技為社會和修辭活動;該學科研究知識和人類產物的建構,包括物質世界在該建構過程中的角色 (Sismondo 2010, 11)。 正如同Sismondo在 STS 概論中表示,大多數 STS 學者同意該學科同時建構在科學以及社會領域之上 (71)。
本文的目標與本期特刊主題相符,主要是概念性的探索。由於現有框架較少針對翻譯科技及其社會和意識形態的角色進行反思,本文研究 STS 對科技的概念化,進而促進翻譯科技的研究,豐富現有的翻譯研究框架。為了完整呈現數十年來 STS 研究成果,本文針對特定的核心概念,提供翻譯學界新的視角,來促進科技、翻譯與社會三者之間微妙關係的探索。
本文首先探討科技決定論 (technological determinism) 的概念,以及其與翻譯科技的關聯性,接著透過科技社會建構主義來批判決定論的概念。這兩部分都提出了一系列關於翻譯科技的問題,可以指出該領域研究的新方向。建構主義方法的局限可透過科技批判理論,提供一個宏觀分析切入點,以討論權力和意識形態的議題。
2.科技決定論
科技決定論結合了兩個假設。第一個假設是科技發展獨立於社會、經濟或政治力量 (Wyatt 2008, 168)。 該假設同時也認為,科技遵循內部功能邏輯自主發展 (Feenberg 1992, 304; Bijker 2010, 71; Dafoe 2015, 1048)。 因此,第一個決定論假設便導致學者不考慮在科技發展中做出的選擇,一併忽視選擇的內容、決策者以及其帶來的結果。
科技決定論的第二個假設是預計科技會對社會帶來的影響,即科技決定社會事件或社會發展的可能。換句話說,「社會被迫適應科技的轉變,進而限制歷史的軌跡」 (Sismondo 2010, 96),此現象就反映在我們對不同歷史時期的稱呼,像是石器時代、青銅時代、數位時代,這些名稱皆與科技的發展有關。這樣的假設將科技的進步視為目的論和單線性的過程,在遵循必要的階段後,將配置推展到更先進的階段。這種假設的結果是,人們做為使用者,不必對其所選的科技負責,因為科技發展是不可避免、不可阻擋的動力,且具有可預測的結果。這與人類社會的「進步」或改進的一般認知可說是相輔相成,因為(唯有)透過科技發展才可以促成「進步」或改進,這通常是社會認可道德中立的做法。
決定論的科技概念與西方傳統的實證主義科學觀相同,即追求理性、客觀、文化中立,且不帶任何價值判斷。然而,自 1960 年代以降, STS 學界對這些概念開始提出挑戰。 STS 揭示了科學知識和實踐以及科技發展的文化、政治和社會經濟形態,並同時提供對科學和科技的建構主義,例如關注科學和文化如何共同構成,以及科學如何具備內在價值 (Longino 1990; Haraway 1991; Harding 1998, 2011)。 同樣地,正如本文將進一步討論的,就建構主義對科技的認知來說,科技本身不具備任何本質特徵,也不會只有一個特定的潛在用途。從建構主義的觀點來說,科技發展不是單線的進程,而是可多方向發展;任何問題都可能有好幾種可行的解決方案,社會行動者則在各種科技上可行的方案中做出選擇。換句話說,雖然堅定的決定論觀點似乎認為科技開發者和使用者不需對其開發和使用的科技負責,建構主義或是較溫和的決定論觀點仍可透過更錯綜複雜的關係,將焦點集中在科技和社會的相互形成以及影響上。
儘管目前仍有許多挑戰決定論的後實證主義的論點,決定論的科技模型與許多人的日常經驗和認知都相吻合;也就是說,我們往往不太知道所使用的科技來自何處、設計的方式或原因為何,也不清楚科技運作的方式 (Wyatt 2008, 169)。 我們單純接受並適應科技的使用方式,期望科技能夠按照預期或承諾的方式運作;因此,決定論的解釋對許多人來說是「常識」 (ibid.)。 例如,我們習慣以科技決定論的方式,證明組織變革或制度重組的合理性。大眾對資訊及通訊科技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 ICT) 發展的論述和認知,經常將科技進步和生活條件與生活品質的改善聯結在一起,因而認為科技趨勢遵循內部邏輯,並具有自主性或所謂的「科技動能」 (Hughes 1983)。
Winner(2001, 14) 指出,在 ICT 產業工作的人大多認為,民眾其實「被定律驅動的科技變革所左右」。 Winner 在文中引用了摩爾定律:英特爾創始人在 1960 年代首次預測計算機的處理能力每隔兩年便會增加一倍 (Moore 1975)。 這個指數型的趨勢在過去五十年間,一直適用於積體電路的電晶體;如果納入其他運算科技,則延續更長的時間,也就是說,人們相信科技進步主導我們的生活,並推動人類進步。
然而,最近的報告清楚表示,半導體產業投入大量預算,以確保其研發活動能再現這樣的趨勢,而不是受限於科技發展不可逆的結果 (Dorrier 2016)。Waldrop(2016) 解釋,自 1990 年代以來,半導體產業每兩年都會設計一套研發策略(稱為「深度摩爾」),使該產業順沿摩爾定律的道路推進,讓該定律成為得以自我實現的預言。然而,業界的研發目標於 2016 年 3 月首次與摩爾定律脫鉤,開始著重於其他創新領域,因為實質上已無法再增加晶片上的電晶體數目。然而,這並不妨礙科技公司為了銷售新設備,繼續對摩爾定律重新詮釋。科技公司從消費者角度重新詮釋摩爾定律為「每兩年增加一倍的使用者價值」。為達成該目標,科技公司便開始為新產品添加功能,以延續這種無懈可擊的科技進步概念 (ibid.)。
在「整個社會普遍充斥著失控的科技前景」的情況下, Winner(2001, 15) 批評 STS 過於故步自封,沒有注意到 STS 科技理論與大眾普遍認知之間的落差。 Winner 解釋後者不是強烈的決定論,而是其所謂「科技夢遊」,也就是缺乏對科技選擇的意識。在 1983 年的開創性論述當中,Winner 敦促人們抵制科技夢遊的現象,同時鼓勵人們提問在創造和使用科技的同時所創造的世界,以避免大眾「無意識的全盤接受重建人類生存環境的過程」( [1983] 1986, 10)。
商業翻譯產業所產生的大部分論述,與其他公共論述一樣,似乎都在不同程度上反映了科技的決定論立場。在地化龍頭 Lionbridge 部落格文章便指出,當前需要新的全球化解決方案,因為需要翻譯的內容不再僅僅以文本的形式存在,而是透過各種媒體傳遞和分享。對此, Lionbridge 認為語言服務產業的責任,應是調整其當前實踐方式以滿足此需求。該公司並鼓勵語言服務提供者 (language service providers, LSP) 進行創新並調整其方法以「適應不斷變化的科技世界」 (Donoghue 2013)。 支援並提供翻譯自動化服務的組織 TAUS 最新的一篇部落格文章也鼓勵我們想像
一台可以即時翻譯一百種語言的機器。這些機器翻譯的品質和準確性可能並非完美,但是非常方便,導致使用者會學習如何妥協使用,調整心態並同時盡可能地校正、改善機器翻譯品質。(van der Meer 2016)
Wyatt(2008, 172) 提醒社會研究者,不要輕忽研究族群秉持的科技決定論觀點。 Wyatt 建議學者要設法了解人們是如何、以及為何滿足於決定論,而這樣的觀點又是如何持續成為主流。系統化的研究翻譯產業制訂的規範,以及專業翻譯與科技的論述,將有助於了解翻譯和翻譯實務是否(或如何)受到科技影響,進而探討科技決定論或科技夢遊論反映或建構在這些翻譯實務和論述的範圍。
特定科技的採用具有強制性 (Chandler 2012) 的認知似乎也出現在譯者和語言服務提供者的論述中,並且值得深究。這種看法或許源自產業界的競爭和不穩定的案源。翻譯記憶或機器翻譯等科技,常常被論述為能提升譯者的能力,也因此能進一步論述為能提升譯者和/或語言服務提供者的生產力和競爭優勢。
與科技強制性相關的機制便是依賴性 (Chandler 2012)。 社會趨勢顯示,大眾傾向使用科技方式或科技修正來定義問題,並認為其優於其他形式,此現象便是一種依賴模式,反映在 Morozov(2013) 所提出的互聯網中心主義和解決主義之上。 Morozov 從建築學中借用了「解決主義」一詞,該詞來自 Dobbins(2009) 城市設計和規劃的架構。當問題導向的設計試圖理解並考慮特定情況下的社會、文化、空間和其他因素時,「解決辦法導向的設計」傾向於尋找彩蛋式的解決方案,試圖「在充分探究問題前就先回答問題」 (Dobbins 2009, 182)。 透過類比的方式,Morozov 將科技解決方案的意識形態概念化。這樣的意識形態將複雜的社會問題視為可透過方便計算的解決方案所處理的問題,或是可透過更有效率的科技,輕鬆優化的透明流程。Morozov透過眾多例證的討論,強調解決主義的危險,不僅在應用快速解決方案時低估、誤解或簡化問題,對於明顯是效率低下和模擬兩可的狀況,也視為待解決的問題,而這些狀況,都很有可能只是「變相的美德 (virtues in disguise) 」(Morozov 2013, 6)。
Morozov認為,互聯網中心主義和解決方案主義間,存有一種共生存在之關係。「互聯網」作為許多不同科技的通稱,常常是互聯網中心主義者(特別是互聯網樂觀主義者)心中一個全能、固定且統一之實體,有助於解決方案者尋求科技修正方案 (22)。 此外,「互聯網」的宏大敘事觀往往涵蓋各種不同的科技,也在此過程中,失去了自主權和其歷史背景 (18)。 解決方案主義和互聯網中心主義的依賴性,與翻譯科技和譯者有一定相關性。正如 Chandler(2012) 所述,當社會實踐的變迭很難在沒有科技的情況下執行時,便構成最普遍的依賴形式;對於許多譯者來說,通信科技、互聯網、詞彙庫和翻譯記憶就落在這個範疇。在這些情況下,嚴格來說,科技的使用並非必須,但不使用科技的成本會非常高。
因此,尚待解決的翻譯研究關鍵問題是,翻譯產業的參與者是否持有科技上決定論的觀點?如何持有這些觀點?以及這些觀點如何與意識形態、制度面和政治觀點相互影響。這些決定論觀點的潛在原因和結果為何?科技在功能上的進步,是否讓譯者和語言服務提供者將科技的導入與應用視為必然的趨勢?譯者和語言服務提供者是否將特定科技的使用視為必要?判斷必要性的基礎是什麼?科技或科技發展是否被視為迫使翻譯的社會實踐產生改變?當行為者試圖解釋翻譯產業的社會秩序時,論述是否奠基於科技?藉由研究翻譯實務、實際案例與論述,我們可以從翻譯與科技的連結學習到什麼?主導論述的模式為何?這些模式是否經過辯證?如果有,辯證的方式為何?
這一系列問題多指出這一期特刊提出的問題,也就是翻譯科技的論述和應用中反映出哪些霸權? Fisher(2010, 232) 承襲 Habermas 等人的論述,認為科技和科技論述都可以視為社會中公共權力的主要來源。在此,霸權一詞之定義遵循 Gramsci(1971) 的詮釋,認為霸權能夠指派特定的控制形式,不是通過勞動關係中的脅迫(統治),而是透過同意和合法的關係來實現。本文接下來將探討關於科技的建構主義和批判理論觀點,這些觀點可以提供概念框架,用於評斷翻譯科技的設計、推廣和使用中體現之霸權。
3.科技的社會建構論
建構主義對科技的討論直接挑戰並批判了前段所提出的科技決定論。科技的社會建構論 (Social Construction of Technology, SCOT) 即是最知名也最常引用的論述。SCOT首見於一工作坊及其衍生論文集《科技系統的社會建構(暫譯)》(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Technological Systems)(Bijker, Hughes, and Pinch 1987),也為麻省理工學院出版社的《走入科技(暫譯)》(Inside Technology) 系列作品開創先河,該系列至今仍持續出版。以 SCOT 創立者 (Pinch & Bijker 1984) 過去發表的論文為基礎, 1987 的論文收錄在 25 年後的週年紀念論文集中,在在證明了SCOT歷久不衰的重要意義 (Bijker, Hughes, and Pinch 2012)。
SCOT 與所有 STS 研究一樣,關注的是科技和社會的交互作用。 SCOT 以非本質主義來檢視科技及其背後脈絡,並對行為者和社會群體通過科技參與社會進展的過程,持非決定論的描述(事實上是反決定論)。關於SCOT研究方向的基本原則,大致可以總結如下:
我們絕不能將科技產品和科技系統的意義視為存在於科技本身。我們必須研究的是科技如何成形,並在社會互動的異質性中獲得意義。(Bijker 1995, 6)
根據 Bijker 的看法,科技發展理論必須先促進科技變革、科技穩定性和連續性的相關分析 (13)。 再者,這個理論必須將人類產物的「製程」放在社會科技發展的脈絡下解釋,而不是將「製程」視為科技發展的原因。第三,該理論的概念架構應該從科技變革的兩大方面進行分析:受結構約束以及受行為者左右的不同面向。第四,理論不該對社會、科技、科技和政治領域有預設立場。Bijker 提出一個描述模型,透過分析比較與整合一系列個案研究來歸納出共通性 (16)。
SCOT 個案研究最知名的一篇為 Bijker 對自行車發展的研究。Pinch & Bijker(1984) 和 Bijker(1995) 指出,自行車一開始至少有兩種截然不同的設計方案;這些方案內含不同科技與一些共通元素,旨在滿足不同的需求(一個強調安全性,另一個為加速機制)。其中一個設計方案勝出,隨後為眾人所接受,但其他設計也和勝出的方案共存了一段時間。回顧自行車的發展歷史,我們可能 會認為那個失敗的方案 是現有腳踏車在發展過程中不成熟、失敗的階段。不過Pinch & Bijker(1984) 卻提出另外一個觀點,也就是說,兩個方案是不同的選擇,針對不同的使用者解决不同的問題,若是將已完成產品的科技邏輯作為一種開發的原因而投射到過去是不正確的。
SCOT 研究的分析單位可以是一種人工科技製品,如自行車,但也可以是研究一種科技系統(像是 Hughe [1983] 電氣化基礎設施歷史的知名研究)或是社會和科技相互束縛構築的社會科技集合體 (Bijker 1995, 273),從研究問題來看,也有可能是上述所有分析單位的結合 (Bijker 2010, 66)。 Hommels(2005) 對都市的研究,就是結合人、基礎設施、建築、政治結構和價值觀的社會科技的分析。
Bijker(1995) 提出的SCOT分析要求研究者分辨「相關社會團體」和他們對人工科技製品的描述,像是他們賦予該製品的外顯意義。不同的社會團體會提出不同的描述和不同的人工製品,就像自行車研究中不同的設計方案一樣(Bijker 2010, 68)。研究人員研究和解構這些不同意義對於人工製品所代表的「詮釋彈性」,透過追溯人工製品如何在成為主流後,融合了其他意義而減少其詮釋彈性。當一個人工製品從社會建構的過程中出現時(ibid.),這個過程經歷了人工製品意義上的「終止」(closure)與「穩固」(stabilization):一種自行車成為主流,而另一種則為過時。分析的第三步驟是,透過相關社會團體的科技框架來分析與解釋建構與穩固的過程,包括團體對科技的理解以及其理解是如何受限於許多因素,如他們的知識、實務操作、價值觀、共同意義、其他現有科技等。科技框架建構了團體成員之間的互動模式,並限制了他們設計新科技的選擇自由。因此,科技框架的概念促使我們關注現有科技系統所產生的限制 (Bijker 1995, 264)。
SCOT 提供我們一套啟發性概念或啟發式架構來研究社會科技的改變 (Bijker 1995, 49)。在 2012 年的週年紀念版序言中,Bijker & Pinch(2012, xxiii)指出,在過去 25 年中,幾乎沒有科技不曾透過 SCOT 的觀點研究,也沒有任何科技不適用這種研究方式。然而翻譯科技這個領域是 SCOT 始終沒有觸及的。一些翻譯學者近年來的作品 (Olohan 2011; Kenny 2011; Cronin 2013; Kenny and Doherty 2014; O’Hagan 2016; Littau 2016) 開啟了翻譯科技和物質性的批判性研究,而翻譯學者還有很大的空間可以利用 SCOT 方法來研究,不論研究的對象是單一物體或人工製品(像是翻譯記憶軟體)、實踐(如機器翻譯後的譯文修訂)或知識(如在操作翻譯專案管理系統時所運用的知識)。
我們以現存的機器翻譯發展論述(例如 Hutchins 1995) 做為例子。其論述往往概括機器翻譯的基本科技原則,並記錄如何從規則式 (rule-based) 機器翻譯進展到如今位居上風的統計式機器翻譯系統。該論述歷程通常會提到在科技發展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機構(例如大學內的研究單位或是國際企業內的研究部門),而敘述中可能會討論到軍事用途、國家或國際機構、與其在重大時刻所做的決策(例如美國政府在 1966 年的ALPAC報告之後撤回對機器翻譯的資助,或是 1980 年代由歐盟執委會資助的 Eurotra 專案)。然而,卻沒有任何將機器翻譯視為社會產品的相關陳述,或是全面地探討在機器翻譯的社會科技變革歷程內,社會、科技、文化、經濟和意識形態的相互作用。
同樣地,其他翻譯科技如翻譯記憶軟體、翻譯管理系統或在地化工具,不論是其設計和發展的歷程還是現今的實踐與應用,也不曾以相同的研究方法分析。翻譯科技設計的相關決策究竟是在哪裡決定、是如何決定的?又是誰做的決定?哪些行為者或是社會團體與翻譯科技的演變有關?這些行為者有意識並能夠辨別其他的相關行為者嗎?在研究人類翻譯科技產物的設計時,舉例來說,像是 SDL、Kilgray 或是 Star 等公司的軟體開發者就會構成相關社會團體。這些開發者擁有的資源會使他們在設計過程中取得優勢嗎?同時發展翻譯科技和提供翻譯服務的公司,如SDL與 Star,和 Kilgray 或 MemSource 這種只開發軟體的公司,他們在設計流程上有什麼差別嗎?在翻譯科技的發展中是否存在利益衝突?使用者(不只有譯者,還有翻譯公司與其客戶)在設計過程中有什麼樣的影響?分析時,能在多大程度上將客戶視為接受科技提供服務的對象,而非科技的直接使用者?設計者的決策是攤開來給行為者看的嗎?還是整個決策過程都藏在名為科技必須性或科技必要性的幻覺背後?
有鑑於統計機器翻譯 (SMT) 和神經機器翻譯引擎在商業市場中是相對較新的產品,機器翻譯科技的詮釋彈性和其意義持續穩固的過程會是特別令人感興趣的研究主題。機器翻譯科技的公開廣泛使用以及 Google 的霸權地位,也使得機器翻譯成為社會科技和 SCOT 架構研究的相關案例。
建構主義探討的是社會團體使用、詮釋科技的不同方式,同時也關注社會團體如何隨著時間推移而改變、影響人類科技產物。除了探究科技帶給翻譯的衝擊,也要注意到科技與譯者間的互動 (Olohan 2011; O’Brien 2012)。翻譯科技的使用者在科技發展上的貢獻,有多大程度是透過改進軟體來滿足自身的需求?又有多大的程度是對設計過程做出回饋,以及如何回饋?
如同前文所提及,科技的成功並不是因為特有的功能,而是與相關社會團體選擇使用那些科技有關。因此,我們要問的是,是哪個團體接收並推廣特定的翻譯科技。這個團體的規模與力量有多大?主流社會團體對翻譯科技做出哪些凌駕其他團體的主張?這些問題將焦點集中在科技開發人員選擇的修辭和話語,但這些問題也與其他人相關,如定義科技使用者的人,為科技建立特定的專業團體,或那些將科技描述為能解決特定問題的人。在專業翻譯的架構下,我們主要的分析重點是譯者和語言服務提供者的論述,但我們也同時分析專業譯者協會、翻譯公司協會、其他使用者或開發人員組成的團體、智庫、以及市場研究公司的論述。誰宣稱為業界人士發言,誰的發言最有份量,又是誰的發言幾乎埋沒而沒人聽見?此外,相關社會團體包含了科技培訓者以及翻譯研究人員,這些人與翻譯科技公司的聯繫在提升特定科技上發揮重要的作用,因為這項科技會在他們的學生進入勞動市場後頻繁使用。
上述許多問題可透過微觀分析工作場域的決策行為或是科技應用回答。而翻譯科技設計中的社會建構,以及譯者和其他人在建構主義的觀點下如何運用這些科技等研究仍為不足。翻譯科技如何成形以及如何因翻譯實踐影響其樣貌 (Olohan 2011),或是該領域中的語言服務提供者及其他組織如何適應翻譯相關科技之相關研究皆有所缺乏。因此,透過研究翻譯科技的設計、發展與應用,重點分析不同社會團體如何看待科技的的意義與用途,SCOT 個案研究毫無疑問能為翻譯研究帶來很大的貢獻。
儘管SCOT 能廣泛應用於各方面,SCOT 分析在形式上仍有明顯的侷限。批評者表示相關社會團體以及主流科技框架的概念難以實行,特別是研究人員必須自行辨別團體,也因此有可能會遺漏重要團體 (Wyatt 2008, 170)。 更甚者,Klein & Kleinman(2002) 指出 SCOT 分析的風險,在於假設所有團體平等,沒有充分意識到權力不對等的情形。如同 Bijker(1995) 對 1930 年代美國螢光燈的敘述,其分析側重於社會團體間的政治權力鬥爭,SCOT 研究顯示了科技如何滲入政治權力鬥爭中,同時也受其影響;權力關係因此內化至最終採用的科技版本,成為其基本構造。然而,SCOT 分析一般關注團體用於達成特定科技成果的策略,而非分析權力的來源與性質、權力不對等或其實踐方式。 Leonardi & Barley(2010) 同樣指出這個限制,並提供幾種可能的解釋。在此脈絡下最恰當的解釋是學者在鑽研局部互動與意義磋商時,只注意到微觀制度,卻忽略了宏觀制度如生產關係與權力分配 (38)。因此,本文下一部分將探討如何將權力概念有效地整合到翻譯科技的 SCOT 分析中。
4.科技與權力
綜上所述,不以決定論本位思考所得到的結論是:科技的社會角色必須在其社會背景下進行研究與詮釋。 SCOT 分析在某種程度上讓我們意識到科技的非本質性,以及社會團體在科技設計與科技應用的干預。不過,批評者也注意到 SCOT 反決定論的傾向太過強烈,以致於忽略了科技效應中的關鍵問題 (Dafoe 2015; Leonardi and Barley 2010)。 在經過STS研究人員頻繁且激烈地詆毀後,科技決定論,特別是其完整型態,現在主要作為批評的用語(Lynch 2008, 10; Dafoe 2015, 1049)。 然而,Dafoe 指出科技選擇與決策造成意外事態的各種情況,就此爭論科技對社會關係的影響多大,以及科技後果的可預測性應該有程度上的區分 (1054)。Dafoe 認為人類在特定情況下確實不太能掌握社會科技的選擇權。他利用「軍事—經濟競爭」的概念來解釋這些情況,以及隨競爭而來的壓力,也提出了兩個問題:特定類型的科技如何更強大自主的塑造社會、特定人群如何塑造社會的科技系統 (1050)。
SCOT 方法通常無法宏觀的處理科技發展與應用上的意識形態與權力問題,Andrew Feenberg(1992, 1999, 2005) 因此加入高度實用的分析,更全面地探討科技相關的權力結構與鬥爭。綜合Marx、Heidegger和Marcuse等人以及STS建構主義的影響,Feenberg 的科技批判理論從哲學著作中衍生而來,挑戰科技概念作為中性結果論的定位。在他的基礎論述中,「科技以重現少數人統治多數人的方式配置」 (Feenberg 2005, 48)。Feenberg 認知到在科技取向的社會中,科技力量是現今主要的權力形式,他便開始將建構主義方法論的觀點整合至現代理論中 (50)。
承上所述,科技在研發時會受到社會團體的影響。 Feenberg 提出了「科技規範」 (technical code) 的概念以描述「技術上連貫的解決方案中,興趣或意識形態的實踐」 (52)。科技規範決定科技上可行的方案,以達成特定的社會目標,也因此,科技規範含有霸權價值觀的成分。 Feenberg(1992, 310) 以工廠生產線為例,對此做了恰當的闡述。生產線常被視為是一種科技進展,但其實是一種用來達成管理目標的科技。換句話說,就是透過降低勞工技能和提高對工作流程的管理掌控,來提高生產力與利潤。因此,生產線只有在福特制組織這樣特定的社會文化背景下才能被視為科技進步。在其他情況下生產線都不能算是科技進步,比如說在勞工合作的情境下,勞動紀律是自發性的,而不是受到上級施壓;或者是生產力的提升有可能源自不同的方式與科技,而非技能上的進展。
上述生產線案例顯示了科技設計如何反映主流的意識形態。有特定科技決定權的機構,會從諸多可能的科技構想進行選擇,然後將這些構思融入他們的理論和功能性制度,以驗證和再製普遍主流的制度。因此,占主導地位的霸權機構將制度再製,掩蓋了選擇的行為,並投射出「科技主宰社會秩序的決定論觀點」 (Feenberg 1992, 310)。 在當代社會,這種主導權由業主或企業的代表行使,他們「在每一個他們所主導的科技迭代中,重現他們至高無上的地位」 (Feenberg 2005, 53)。 這種形式的科技霸權意味著「一種深植於社群生活的統治模式,對於被科技霸權支配的人而言,似乎是再自然不過的」 (Feenberg 1992, 309)。 這種控制形式與 Gramsci’s(1971) 提出的霸權觀和Lukes的「第三維權力」或「統治權力」 (2005) 相符合;由此,強權者透過普遍的意識形態對被統治者毫無強迫性地施加控制。同樣地,Hornborg(2014) 指出,現代權力關係建立於經濟和科技積累的基礎之上,大眾由社會菁英控制,這群社會菁英透過宣示和承諾持續的科技與經濟成長,來獲取勞動力以及讓勞工聽命行事。他們的論述之所以成功,是因為文化假定物質對象是「在政治上中立,也不受道德批評」的一種存在 (Hornborg 2014, 133)。
儘管我們認知到科技選擇中存有霸權,並不表示科技本身是中立的;相反地,Feenberg 認為「世上沒有中立的科技」,因為科技的存在通常「替特定目的帶來利益,並阻撓目的以外的事物」 (2005, 54)。 反之,當我們批判科技時,我們需要審視在研發科技時所依賴的政治與文化視野,也要避免「科技必然性的錯覺」,從而揭示和科技選擇的相關性 (1992, 311)。正如Thorpe (2008, 72) 的結論,這種批判性的科技理論旨在「揭示霸權價值觀,並提出在科技研發中導入新價值的可能性」。
由於翻譯和翻譯科技領域由全球少數參與者所主導,該領域近年來以大量合併與收購為特徵,人們對翻譯科技的批判性研究需集中於開發、獲取或維持特定翻譯科技的權力鬥爭,以及用於決定科技發展結果的策略。市場的支配地位與科技主張、單純的消費能力或其他形式的意識形態灌輸是否有程度上的關聯?
翻譯和科技研發公司在全球資本主義體系內運作,這種體系與Marx和Gramsci所討論的資本主義體系非常相似,其特點為控制勞動條件以產生利潤。就如同福特主義生產線的例子,科技的持續研發、實施和採用情況皆是為了控制勞動力和降低成本。隨著越來越趨向由自由業者外包工作,翻譯產業可謂展現後福特主義的靈活制度 (Robinson 2012, 354),其中勞動力成為經濟投入,勞工必須隨機應變,以便根據需求隨時動員或待命。 Robinson (2004, 21) 認為,透過資訊及通訊科技與網路的「第三波科技浪潮」全球化,可降低成本以達成利潤最佳化。對於翻譯產業的特殊案例,我們也可以將翻譯科技列入名單中,特別是其網絡連結或雲端的形式,而這樣的形式,也就是看似「允許」譯者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完成工作的「自由」,會對譯者自主產生錯誤的認知,因為實際的狀況是,譯者可能要隨時待命,不論晝夜的完成全球性網站隨時更新的內容。
承上所述,資本主義中常見的工作型態是公司老闆或管理者使用科技來降低成本和控制勞動力,進而導致人員的技能下降。然而,一些學者(如Adler 2007) 對資本主義之於技能發展的影響,提出另一個也許有爭議的觀點,例如,對於少數工人而言,他們的技能得到了提升,而其他人的技能則下降,甚至還有人認為資本主義為工人帶來長遠的技能發展。Adler針對上述觀點進一步討論,他認為技能與以下兩部分息息相關,首先是「工人工作的科技內容-他們與工作物件及使用工具的關係」 (1316), 再者為「工人對相關社會關係的掌握」 (1318), 其中包括工作單位內的關係,跨單位的橫向關係和垂直權威關係。他主張,如今工人們的相互依賴程度上升(而且更不自主),因此他們更加需要掌握社會關係;此外,他們工作的科技內容也普遍增加,進而構成工人技能的發展。
從譯者與翻譯科技的觀點來看,這是個有趣、值得深思的問題。一方面,譯者活動可能改變為譯後編輯機器翻譯的譯文,也就是一個降低技能的轉變。另一方面,譯者也可能持續接到充滿「新奇創意」,或是對外關係有重大影響的翻譯案件,同時被要求管理與了解機器翻譯系統、譯後編輯程序和技巧。譯者還可能參與機器翻譯的訓練、調整或評估 (Kenny and Doherty 2014)。 因此,這些技能添加到語言、文化、特定領域、專業、人際和科技領域的現有能力要素中。隨著這些科技的發展,譯者也積極參與資料管理與安全、智慧財產權和其他相關事務等道德與法律議題。因此,至少在可預見的將來,我們似乎可以認為隨著科技使用的增加,譯者的翻譯技能也跟著提升,這也意味著譯者需要接受特定的研究生訓練和教育。
翻譯產業所面臨更迫切的問題不在於技能下降,而是低估翻譯人員的技能和產出。為了解這個現象,我們也必須了解譯者如何透過認可資本主義生產關係的霸權地位,以及如何安排他們的自由譯者工作方式,而使得他們自己「投資過多產值以展現自我成就」 (Herman 1982, 15)。 身為自由工作者,他們願意努力為自己爭取有限的剩餘價值;但事實上,他們也在替語言服務提供者取得更大的剩餘價值。反過來說,語言服務提供者通常不會洩露客戶付給譯者的工作費率,進而模糊了譯者的剩餘價值。使用翻譯科技可能會進一步惡化這種情況,因為語言服務提供者用科技來合理化他們的行為,當譯者使用翻譯記憶和機器翻譯產出工作時,客戶給付較低費用的報酬。
除了勞動力的組織和控制,以及語言服務提供者生產中的關係等相關問題外,前幾段提及的諸多問題也可以根據批判性的科技理論重新審視,讓我們更深入地探究主導該產業且帶動其他機構跟進的組織,進而導向高度同質化的科技應用。了解少數但是具有主導地位的科技開發人員和其他參與者(如將推動語言科技視為使命的 TAUS) 如何施展權力,將有助於我們的學術研究。舉例來說,截至目前為止,我們尚不知道這些團體或市場研究諮商公司,像是 Common Sense Advisory, 是如何透過宣傳或發表特定利多的觀點與價值觀來影響產業及其中的參與者。對於代表翻譯公司的組織和代表譯者的專業協會,也可以提出相同的問題。唯有透過研究所有行為者,包括具有主導地位的行為者,在話語上的選擇與實踐,我們才有可能更深入地理解這種權力動態,特別是施展權力的(隱藏式)霸權特質。這項分析須考慮在當前全球資本主義體系內所構建的翻譯經濟學,但是很遺憾,這個議題至今僅獲得極少翻譯學者的關注(請參考 Cronin 2003; Baumgarten 2016)。 相較之下,翻譯學者致力於關注譯者和口譯員的行動主義和抵抗行為,但在大多數譯者所處的環境中,即全球性商業翻譯產業分散的工作場所中,卻很難見到上述學者較關注的譯者行為。如 Harvey(2015) 所述,由於勞動力的地域化性質,譯者們很難在當今的工作場所組織性地抵抗不合理待遇。當譯者面臨本文所述的科技霸權時,他們進一步在工作場合中起而反抗的可能性,雖然超出了本文的討論範圍,但仍可提供相關的後續研究頗具成效的起點。
翻譯、科技研發與其他相關實踐議題方面的的理論研究或許能提供匯整科技、翻譯和權力等問題極具成效的研究方向。奠基於Wittgenstein、Bourdieu和Giddens等人具深遠影響的作品上,第二代實踐哲學家和社會學家,特別是 Schatzki(1996) 和 Reckwitz(2002),將實踐立論為「行為與言論在分散的時間與空間中的聯繫點」 (Schatzki 1996, 89)。 他們為許多關於人類日常生活和工作場所的實踐行為的研究提供了基礎(如 Shove, Pantzar, and Watson 2012; Bräuchler and Postill 2010; Nicolini 2012; Warde 2016)。 儘管這些研究使用不同的術語,他們都將社會視為是一個相互聯繫的實踐領域,也將其理解為「基於對實踐的共同瞭解所組成的、透過物質媒介所具體表現的一系列的人類活動」 (Schatzki 2001, 2)。
除了對人類從事特定行為的動機與方式提出疑問外,實踐主義學者也試圖理解該實踐行為是如何延續與改變,以及如何建立或重建社會秩序。透過「深入探討 (zooming in) 」 (Nicolini 2009, 1391) 實踐行為相關的論述和實際成就,然後再「跳脫 (zooming out) 」到構成人類生活的諸多實踐行為間之聯繫;這項過程有助於我們完成所提及的研究目標。因此,在專業的工作環境中,除了闡明翻譯與認知的實踐行為 (Olohan 即將出版),如本文所述,分析實踐行為也可以與科技霸權的重點理論相結合,以探討資本主義下的組織和工作關係如何在涵蓋歷史、文化和物質的實踐行為中建立與重建。上述研究方法的實用例證,能夠替未來的翻譯研究樹立典範,其中包括 Contu 和 Willmott(2006) 對 Orr(1996) 的影印科技人員研究進行批判理論解讀,以及 Contu(2014) 以數位媒體機構的工作實踐為研究對象,分析近代產業中權力的施加狀態。在這些案例中,Laclau 和 Mouffe(1985) 的社會霸權論替理解組織和資本主義的權力關係與動態提供了一個概念架構。
5.結論
科技是世界上翻譯實踐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我們的理論模型和框架中,如果我們沒有將科技列入考慮,就意味著我們最多只能部分理解翻譯是如何運作。本文所介紹的框架,讓我們在探討翻譯和科技的研究時,能夠帶著對本體論的敏感度以及詮釋的空間,來思考翻譯科技和霸權與權力不對稱之間的關聯。透過本文和相關的論述,翻譯研究可以延伸其社會理論的應用,來解釋迄今仍相對忽視的科技和物質層面,也可用於理解科技發展的本質,並闡明科技如何體現和實踐翻譯產業中霸權與權力關係。
參考文獻
通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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